为贯彻上级安全工作要求,落实国家电网公司、省电力公司2015年安全工作意见,做好春季检修期间安全工作,依据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》,结合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和安全管理提升活动65项任务部署,省电力公司决定自3月份开始,在公司系统全面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。

  本次春节安全大检查采用各单位自查和省电力公司督查的方式进行,各地市公司还要同时负责做好县供电企业的自查和督查。督查阶段省电力公司将组成督查组,由公司领导分别带队,采取现场检查、重点抽查、交流检查、现场提问、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。各单位自查从3月初开始,于3月底结束。4月初开始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督查。

  本次检查按照“全覆盖”的原则,除了按照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》要求开展常规检查,对“安全管理提升”活动进行深入检查外,还重点开展防人身伤害、电网稳定运行、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、特高压及重点工程配合、重要用户保电等方面的检查。

  公司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安全检查自查工作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及时制定整改计划,按期完成隐患治理,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。通过春季安全大检查,真正发现和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。各单位要按照“自查、互查、督查相结合”和“边检查、边整改”的原则,按照“制定方案、实施检查、通报情况、落实整改”工作流程,实施安全检查闭环管理。各单位要对自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,编制自查总结,并按要求通过“安监管理一体化平台”报送安全监察质量部(保卫部)。